“穗华”于2011年底通过了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等省级权威部门的考核认定,荣获“广东省著名商标”称号。
这是广州金穗华石膏制品有限公司自1992年成立以来,所创立的“穗华”品牌继获得“广州市著名商标”称号后的又一个里程碑式的进步。公司凭借雄厚的技术实力,以不断创新、锐意进取的品牌战略意识,绿色环保的产品特点和优良的品牌信誉,顺利通过了严格的综合评审及考核,成功认定为“省著名商标”,得到了政府和社会的广泛认可和信赖。这一荣誉称号的授予,将进一步激励金穗华公司全体同仁上下齐心,不断为消费者提供更为优质的产品和更周到的服务。
据了解,“省著名商标”的认定过程是经获得了“市著名商标”的企业自愿申报,由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受理考核,并上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复的省内资格认定程序。进入“著名商标”认定程序的生产企业在申报资格、商标影响力、许可条件、产品质量、环境保护等方面都有非常严格的审查,而国家政府机构的直接认定使得考核更加严格,更具影响力和说服力。